內部稽核Internal Audit

內部稽核之目的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執行,以及內稽檢查,乃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辦理。

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配置專任的稽核人員,其之資格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持續進修到達規定時數,且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必要時並向董事長、總經理及獨立董事報告。

內部稽核之運作

內部稽核規程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的內控制度,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的缺失。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
1. 平時稽核主管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溝通,溝通情況良好。
2. 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到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亦於每次審計委員會開會前,單獨向獨立董事進行本公司之重要業務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
二、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
 1. 平時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開會,除了會議溝通外,同時會採用書面文件、電話或E-Mail溝通,溝通情況良好。
 2. 會計師可針對近期新增或修訂法令對公司之整體影響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及溝通。